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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

2025-07-16

一、申请对象


2023年底前认定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
1.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,无需送交纸质材料。

申请单位使用“法人一证通”或“电子营业执照”,登陆市级支持资金申请“一件事”页面(https://zjyjs.sheic.org.cn/jcpt/czkjtr/index.jsp),点击“申报”,选择该通知事项,按系统提示填写《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》。


2.申请单位应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:

(1)转化项目2023年度和分月销售明细表;

(2)经审计的企业2023年度会计报表;

(3)转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相关发票信息汇总表。


3.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:00,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6:30。

三、申报须知


1.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
2.转化项目2021-2023年间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。


3.企业应对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进行单独核算,准确核算项目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,开票名称应与项目名称保持一致。


4.申请单位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填报。

四、咨询方式


服务热线:

8008205114(座机)

4008205114(手机)